湖南教师退休职业年金 什么时候开始发放?
导语 对于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教师,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从单位为其办理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原则上与基本养老金同步发放。
问:教师退休,职业年金什么时候开始发放?
对于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教师,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从单位为其办理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原则上与基本养老金同步发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退休: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
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
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长沙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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