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对劳动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导语 可以申请,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之内可申请再次鉴定,超期不予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申请重新鉴定:
(1)本人申请:
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受托人携带委托书、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治疗医疗资料、文书签收日期凭证(如邮寄签收单、现场领取记录等)至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长沙市人社局1812办公室)填写再次鉴定申请表,经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盖章后交至湖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2)单位申请:
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治疗医疗资料、文书签收日期凭证(如邮寄签收单、现场领取记录等)至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长沙市人社局1812办公室)填写再次鉴定申请表,经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盖章后交至湖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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