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扩大
导语 医保个人账户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家庭共济
2021年4月,我国提出适当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为自己看病就医买单,到允许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相互共济,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等,也就是"家庭共济"。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且被绑定的亲属在全省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看病就医使用本人医保码或社保卡、身份证结算时,告知窗口告知人员通过共济支付,系统将完成共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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