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保个人账户注意事项

导语 医保个人账户禁止将个人账户变为“购物卡”、禁止医保基金“套现”交易等禁止注意事项。

  禁止和注意事项

  1、禁止将个人账户变为“购物卡”,个人账户是禁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消费性支出的。部分药店更不得引导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购买保健品、卫生纸等用品,甚至有人通过中介提供"提现服务",这些行为均违反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正当使用规定,需要各方监管部门共同发力。

  2、禁止医保基金“套现“交易,部分参保人为了蝇头小利,也有一些参保人因个人账户中累积基金较多,在药贩子的鼓动下,利用医保卡购买本不需要的药品,二次售卖给药贩子套取医保基金。此种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仅限医疗相关支出),套现属于"骗保行为,个人将面临法律惩戒。轻则追回资金、暂停医保待遇、纳入信用黑名单;重则将按涉案金额处以2-5倍罚款,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如诈骗罪)。

  3、注意账户资金继承与转移,个人账户的资金并非完全不能提取,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由合法继承人继承。若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账户余额可一次性以现金支付:无继承人的,余额归入医保统筹基金。

  4、谨慎为家人购买药品,一方面,是出于外借风险的影响,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外借他人就医或购药均属于骗保行为。另一方面,若个人账户资金充裕,想要为家庭成员购买药品,也要通过家庭共济绑定亲属,而非直接借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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