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工医保断缴补缴全指南(中断补缴+重新参保+用人单位补缴)

导语 医保断缴补缴流程,包含职工医保中断补缴、职工医保断缴后重新参保、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医保断档补缴。

  职工医保中断补缴:

  国家已有明确规定,2021年11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需要说明的是,连续参保与待遇享受紧密关联,大家应提高连续参保的意识,避免因医保关系中断导致待遇受影响。

  职工医保断缴后重新参保:

  对于这类人员,与单位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应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没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由个人按规定缴费,享受与职工医保同等待遇。

  如果暂时未能就业或不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应及时参加常居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避免医保关系中断而没有医疗保障。

  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医保断档补缴:

  1、受理单位: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2、服务对象:各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职工。

  3、程:

  申请。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法定断档补缴申请。

  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理法定断档补缴,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办结。

  办理流程图如下:

  办理渠道:现场办理

  市本级: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电话:0731-88665154,88665204;

  芙蓉区: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731-84683566;

  天心区: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一楼;电话:0731-85899387;

  开福区:开福区芙蓉北路盛世路1号开福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731-84558018,84558319;

  雨花区:雨花区香樟路592号雨花市民之家一楼;电话:0731-85880511;

  望城区: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望府路198号雷锋政务超市一楼;电话:0731-88083318;

  长沙县: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15-D16办公室;电话:0731-84023018,84018708;

  浏阳市:浏阳市白沙路8号市民之家,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二栋一楼服务大厅;电话:0731-83601723,83601010,83601728;

  宁乡市: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413号市民之家一楼D区;电话:0731-88980226;

  湘江新区:岳麓区金星北路 517号岳麓区政府7栋政务大厅。电话:0731-88999014。

  办理材料:

  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法定断档补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表10)及需要的对应佐证材料。

  备注:需要的对应佐证材料包括:

  1.劳动关系存续期补缴的,需提交①申请断档补缴期间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加盖公章),如劳动合同等;②申请断档补缴期间的单位工资发放材料(单位核对原件并加盖公章),如工资表等;

  2.经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或法院判决补缴的,可提交调解书、裁决书或判决书等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加盖公章);

  3.其他情况要求补缴的,需提交《关于申请断档补缴的报告》(写清补缴原因),有印证材料的需一并提交材料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加盖公章)。

  办理时限:

  不超过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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