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沙市跨境电商专项资金项目相关要求
导语 根据《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部分)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商务发〔2024】2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长沙市跨境电商专项资金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相关要求
1.如计算出的全部支持金额超过财政资金安排的年度专项资金总额,则按相应比例予以折算。
2.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初审时应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如因初审把关不严导致项目虚报等问题,由项目所在湖南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园区负责追回资金。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应配合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
3.各申报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各类财政资金,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生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获得资金支持的申报单位应配合做好绩效评价。
4.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系统截图请将系统语言切换至中文后截图;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湖南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园区将初审报告联合行文和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于2025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
0731-88668011,88666059
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贸易处
0731-88665792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
0731-88665553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
0731-88667994
附件:附件1.跨境电商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信用承诺书;附件3.跨境电商贸易规模自统表;附件4.跨境电商企业综合评估表;附件5.企业出口收汇信息查询同意函;附件6.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以上附件可扫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