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指南

导语 长沙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指南有哪些?首先,长沙公积金是不能直接异地购房的,比较提取出来才可以。那么提取公积金有什么样的条件,怎么才能提取呢,小编在本文中都会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以上是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的一般规定。需要说明的是,住房公积金问题涉及到各地方政策,例如成都市就规定了,职工户口迁出成都市的,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如果职工在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转移手续。因此如果您想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房产的,最好还是咨询一下律师或当地政府部门才更为稳妥。

  说明:

  1、配偶或同一户口薄内直系亲属(如父母)代办需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薄(同一户口薄内)。

  2、专管员代办需双方身份证、专管员证。

  3、职工提取公积金个人账户需保留100元以上的余额。

  4、提取须持缴存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办理: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管理部持交通银行卡或存折;岳麓区、开福区管理部持建行公积金龙卡;望城区、长沙县管理部持交通银行或建设银行的卡或存折;浏阳市管理部持建设银行卡或存折;宁乡县管理部持交通银行卡或存折。

  5、在提取范围内未涉及的情况,由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

  6、如有变动请关注网上通知:网址: www.csgjj.com.cn 咨询投诉电话:12329

  四、办理时间:

  每周一、二、三、四全天,周五上午;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五、分中心、管理部办公地址:

  ①雨花区管理部:雨花区香樟东路189号长房凤凰佳苑综合楼

  ②岳麓区管理部:长沙市政府二办公楼2楼北厅(市政务公开大厅内)

  ③芙蓉区管理部:万家丽路中段184号,交通银行人民东路支行大厅内(大润发超市旁)

  ④开福区管理部:蔡锷中路伍家井1号(二手房交易中心四楼)

  ⑤天心区管理部:天心区湘府中路258号湘府东苑东门

  ⑥望城区管理部:望城区高塘岭望城大道98号

  ⑦长沙县管理部:长沙县星沙镇开源鑫阁银都3栋2楼

  ⑧浏阳市管理部:浏阳市圭斋东路14号

  ⑨宁乡县管理部:宁乡县玉潭镇八一路92号

  ⑩铁路分中心:长沙市芙蓉区向韶村44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公积金线上提取入口,查看购房、租房、还贷等各提取类型条件、额度、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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