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离婚证办理指南
长沙离婚证办理需要是已经进行离婚冷静期申请并已期满的方可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条件
1、 至少须有一方当事人户口在本省辖区内;
2、 双方自愿离婚,达成离婚协议;
3、 双方均有民事行为能力;
4、 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5、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6、 已进行离婚冷静期申请并已期满。
办理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原件
离婚协议书表格
离婚登记声明书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长沙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港、澳婚姻登记)
地址: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336房
电话:88665439
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务中心内)
电话:84682152
天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湘府路298号(天心区政务中心内)
电话:85898103
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不收费。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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