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车船税缴纳指南

  长沙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缴纳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缴纳方式

1、线下缴纳: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应当于当年12月31日之前,向车船登记地或者车船所有人、管理人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一次性申报缴纳车船税。

2、线上缴纳: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平台(以下简称:湖南税务APP),开发上线了面向自然人的车船税申报缴税功能,方便纳税人办理个人车船税申报缴纳业务。

湖南车船税申报缴税手机端操作指南(附操作流程)

缴纳期限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应当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应当于当年12月31日之前,向车船登记地或者车船所有人、管理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次性申报缴纳车船税。
新购置的车船,纳税人应当自购置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或者经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

缴纳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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