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

导语 长沙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因工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

  为6个月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因工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首次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本人工资标准。供养亲属的具体对象及享受抚恤金的资格条件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确认。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个月的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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