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原文)
导语 2018年6月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据通知内容,新增加的60天产假纳入我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近日,湖南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5月1日起,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新增加的60天产假纳入我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即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调整为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原有因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增加的产假不再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2018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原文见下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长沙生育报销相关内容,查看生育医疗报销/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领取及标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