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原文)

导语 2018年6月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据通知内容,新增加的60天产假纳入我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近日,湖南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5月1日起,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新增加的60天产假纳入我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即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调整为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原有因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增加的产假不再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2018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原文见下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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