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可以在武汉、南昌等19个城市买房

导语 根据《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长沙公积金可以在武汉、南昌、合肥、株洲、湘潭等19个城市买房。

  根据《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朋友圈圈内20个城市有购房需求的市民,可在这个城市群中实现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20个城市名单:

  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与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以及新加入的宜昌、荆州、鄂州、孝感、天门、仙桃、潜江。

  ps:20个公约城市间已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查询接口,可以查询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贷款、信用等信息。

  互认互贷含义:

  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是指企业职工在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当调到外地工作或户口迁移至外地需要在外地买房,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会跟随到工作地或新的户口地。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由缴存职工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购房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长沙公积金缴存/提取/查询入口,查看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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