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直机关遴选面试安排

导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省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

  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资格复审合格对象进入面试;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成绩6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机关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

  (二)面试

  面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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