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夫妻投靠落户流程一览

导语 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一般是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长沙夫妻投靠落户流程一览

  更新时间:2023年2月15日

  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

  一、由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的户口迁入登记,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二、除上述情形外,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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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投靠落户长沙如何办理?

  政策依据:

  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

  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外迁入人员落户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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