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
导语 2021年1月1日,湖南正式实施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湖南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
更新时间:2021年2月4日
湖南民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所以现在到民政局离婚不能马上领证,需双方先带上证件申请、受理,受理成功后,有三十日的冷静期,在冷静期满之后三十日内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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