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导语 2021年5月6日,湖南人社局发布《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4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4日至5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17时)。
2.报名地点
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邮箱报名材料:请应聘者将现场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详见附件1),并主动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各考试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813228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813203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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