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单位办理缴存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导语 湖南省直公积金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应该提交《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单位基本信息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以内向省直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二)单位基本信息资料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单位专管员身份证。

  规定的单位基本信息资料包括:

  (一)国家机关应当提交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二)事业单位应当提交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企业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五)社会团体应当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省直公积金】可获省直公积金缴存/提取入口,查看缴纳标准、贷款指南、提取指南等更多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