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租房提取所需资料
导语 职工家庭在长沙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申请租房提取,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等材料。
职工家庭在长沙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所需资料如下: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署《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4、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应由本人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委托配偶办理的,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另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和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公证书。
5、如有必要,省直中心可要求提取人补充提供其他相关资料,或安排人员到现场查勘核实相关情况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省直公积金】可获省直公积金缴存/提取入口,查看缴纳标准、贷款指南、提取指南等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