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禁忌有哪些
导语 根据张家界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安排,决定自2021年10月25日起,启动全市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自2021年10月25日起,张家界全市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高度重视适龄子女的健康安全,陪同和监护子女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以下是3-11岁人群接种新冠疫苗的接种禁忌:
1.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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