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生育保险需要连续缴纳几个月?

导语 长沙生育保险需要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生育的,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补缴超过3个月的,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0个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长沙生育保险需要连续缴纳几个月?

  更新时间:2023年4月13日

  长沙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补缴3个月以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补缴超过3个月的,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0个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的,但参保人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省内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合并计算。参保人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省内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合并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长沙生育报销相关内容,查看生育医疗报销/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领取及标准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