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单独立户流程一览(申请人+办理机关)

导语 长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符合长沙市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房屋所有权或房产管理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或单身居住在该房屋的公民,可以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户。

  长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以下是单独立户流程,供大家参考。

  第一步:申请人提出申请。

  由申请立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

  ps:户主一般由户内拥有该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或者其指定的户成员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一个地址一般只能立一户。

  第二步:办理机关受理。

  拟立户地所属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

  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需要调查核实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

  推荐阅读:长沙家庭户立户登记条件+申报材料+申请对象

  政策依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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