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最新)

导语 长沙养老保险有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不同类型补缴政策不同。

  长沙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最新)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25日

类型 情形 补缴政策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2011年7月1日)
到达退休年龄不满足缴费年限要求,继续缴纳,直至满15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就已参保缴费(2011年7月1日)
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距领取年龄(60岁)不足15年
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
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
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一个缴费年度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调高已缴费月份的基数,并进行补缴
跨年补缴
跨年一般不得补缴
达到退休年龄未满15年
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养老保险网办入口,查看灵活/职工/居民养老参保缴费、待遇申请、转移、查询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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