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芙蓉区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条件

导语 长沙芙蓉区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需要是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或城乡低保对象中选择居家养老方式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等。

  对符合条件的芙蓉区户籍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改造,给予每户不超过3000元的补贴。

  1、申请对象范围:

  一是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

  二是城乡低保对象中选择居家养老方式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

  三是重点优抚对象;

  四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2、申请对象条件:

  符合申请对象范围的老年人,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家庭常住成员至少有1名高龄老年人,高龄老年人指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身份证为准;

  (2) 家庭常住成员至少有1名失能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失能老年人无需重新认定,其他老年人可依据《长期 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或本地相关标准,进行“失能”认定;

  (3) 家庭常住成员至少有1名残疾老年人,残疾老年人须持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 家庭常住成员至少有1名留守老年人,留守老年人是 指因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全部离开县域范围外出半年以上、留在农村生活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5) 家庭常住成员至少有1名空巢老年人,空巢老年人是指没有子女照顾、单居或夫妻双居的老年人,一是无儿无女无老伴的孤寡老人,二是有子女但与其分开单住的老人,三是儿女远在外地,不得已留守空巢的老人。

  (6)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且伤病残等级被依法鉴定达到三级及以上或者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家庭。

  (7) 重点优抚对象是指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3、申请对象住房条件:

  (1) 家庭适老化改造的申请对象,应对拟申请改造住房拥 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且申请对象需较长时间居住。拟申请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已进行或纳入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不再重复纳入支持保障范围。

  (2)如因家庭适老化改造确需老年人暂时迁出,应有在他处临时过渡的能力和条件。纳入分散供养范围的特困老年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安置在邻近的特困供养机构或其他养老机构暂时过渡,其他需自行安排暂时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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