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停车费+物业费)
导语 湖南省发改委最近下发了《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其中关于交通服务费、公用事业服务费等做了相关规定。
2021年11月30日湖南发改委发布了《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
交通服务费:
1、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机场实行计时收费的1小时内最高收费标准8元,1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按低于5元的标准收取。实行计次收费的每次不得超过10元。进入机场停车场停放的车辆每天每车最高不超过50元。
2、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1)拖车费:按照不同型车基价每次280元~580元。每增加一公里加收标准15元~27元。放空费按被拖相应车型基价的50%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2)吊车费:按照不同车型每车次1000元~2500元。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3、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1)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客运站客运代理收费按客运运费的比例及客运站等级,一甲10%,二甲8%,三甲6%。一乙9.5%,二乙7.5%,三乙5.5%。一丙9%,二丙7%,三丙、四级、五级和简易站5%。
旅客站务费:每人每次1~2元;客车发班费:按票价不超过6%;
车辆安全服务费:每辆每次5~10元;停车费:每次5~20元。
(2)旅客基本服务收费补票手续费:主动补票:每张票0.5元;退票费:按票面金额10%~30%。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1、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1)居民污水处理费: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3~1.1元。
(2)非居民污水处理费: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6~2元。
2、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1)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25~0.4元。
(2)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随水计征,每立方米0.2~0.64元;经营性场所按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3元;餐饮、旅馆、医院按桌(床)位每月3~5元;客运车辆按座位每月每位1~3元。
3、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主机基本收视费:长沙、株洲、湘潭城区24.5元/月,国家和省级贫困县23.5元/月,其他市县区24元/月。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1、住房物业管理费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5—4元;
原文链接>>>关于公布湖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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