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惠民保既往症是如何定义的?(附理赔标准)

导语 长沙惠民保在保险期间内因恶性肿瘤、肝硬化等疾病产生的本产品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长沙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并扣除保险责任对应的年度免赔额后,按照非约定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的40%赔付。

  长沙惠民保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已罹患以下疾病,可以申请理赔:

  ①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②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③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④肝硬化;

  ⑤肝功能不全;

  ⑥缺血性心脏病(如冠心病、心t肌梗死等);

  ⑦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及以上) ;

  ⑧脑梗死、脑出血;

  ⑨罕见病。

  理赔标准:

  在保险期间内因以上疾病产生的本产品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长沙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并扣除保险责任对应的年度免赔额后,按照非约定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的40%赔付。

  相关链接>>>长沙惠民保参保指南(条件+入口+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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