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湘潭疾控发布春节假期返潭人员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导语 1月19日湘潭疾控发布春节假期返潭人员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凡自外省及省内有疫情市州来(返)潭人员应提前48小时通过“湘潭政法”、“湘潭卫健”或“湘潭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全民抗疫”入口主动申报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复杂的形势,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湘潭疾控发布春节假期来(返)潭人员温馨提示:
一、主动报备
凡自外省及省内有疫情市州来(返)潭人员应提前48小时通过“湘潭政法”、“湘潭卫健”或“湘潭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全民抗疫”入口主动申报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或通过电话、委托亲人朋友同事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组)、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
请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履行报备手续、不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及接触史,造成疫情扩散流行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风险级别 | 管理措施 |
无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潭人员 | 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潭人员 | 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潭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
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 | 集中隔离至离开该地14天,于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
无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旅居史人员 | 7天集中(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于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
无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区、旗)或中风险所在区县(市)旅居史人员 | 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于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
无中风险所在区县(市)旅居史,但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区、旗)旅居史人员 | 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于第1、7、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
当地出现本土疫情后暂未划分风险等级的地区人员 | 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在前3天实施“三天两检”(两次检测须间隔24小时),在第7、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
入境人员 | 在第一入境口岸城市隔离14天,抵潭后入境第15-21天原则上实行集中隔离,抵潭后入境第22-28天实行居家健康监测,并开展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来(返)潭前应至少提前2天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出发和到达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站场后均须如实报告站场工作人员,配合站场内防疫流程,抵潭后实行闭环转运。 |
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 | 脱离岗位满14天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返潭,未满足脱岗期限的,抵潭后集中隔离至14天满,至少开展2次核酸检测。 |
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返)潭人员 | 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离开当地起,需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4、7天开展核酸检测。 |
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以官方公布为准,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视为高风险地区。
管控措施解读:
集中隔离:在定点场所实行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
居家隔离:单人单户居住隔离医学观察,纳入社区管控,期间不能外出。
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做好体温、症状等日常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自我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等日常监测,家庭和工作(上学场所)两点一线,不要参加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自觉保持合理活动范围和社交距离,履行好个人义务和社会责任。
二、做好自我监测
请您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以及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出现红(黄)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备。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迅速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红码人员管控政策:就地集中隔离排查管控。黄码人员管控政策:结合流行病学史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相应措施,并开展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您保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请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完成全程免疫和加强针接种,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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