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持续更新)

导语 长沙本地宝将持续更新有关长沙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请持续关注,最新政策详情请看正文:

  更新自2025年1月7日,后续有最新消息将持续为大家更新。

  长沙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4年8月1日

职工家庭购买二手房和现房的,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且产权未注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产权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但办理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的,申请购房提取不受此条限制,职工家庭提供《借款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即可申请提取。同时明确,职工不得以配偶婚前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为由申请购房和还贷提取,但是婚后共同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部分,可以申请提取。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年2月27日

本实施细则所称委托按月提取偿还长株潭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委托按月提取),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在长沙市,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株洲、湘潭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两中心),在偿还贷款期间委托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长沙中心)依据前述两中心提供的贷款还款记录,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至其银行卡中的业务

>>>关于印发《关于委托按月提取偿还长株潭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1月30日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职工家庭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沙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28日

  >>>长沙公积金关于打击和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年7月22日

  2022年7月22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

  1、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即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的,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办理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应留存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的50%,调整为“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

  相关链接>>>长沙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公积金线上提取入口,查看购房、租房、还贷等各提取类型条件、额度、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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