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元宵燃放规定
望城区
可燃范围 三环线(长沙绕城高速)以南与望城区界合围的河西区域
可燃时间 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6:00至24:00(其中除夕为早上6:00至次日凌晨1:00)
禁燃范围 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城区:黄桥大道-腾飞路-金星北路-X065县道-潇湘北大道-银星湾路-潇湘北路合围区域(具体见附图); (十)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重大节假日和特别节会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禁燃时间 全年(禁燃范围内)(禁燃范围内)
长沙县
可燃范围 黄兴大道—映霞路—东六路—远大二路—东二路—新安路—长冲路—盼盼路—东升路—汽配城路—锦绣路—特立西路—万家丽北路—星沙联络线—东升路—捞刀河路—306乡道—黄兴大道—滨湖路—东九路—开元东路—蓝田北路—长峰路—双塘路—开元东路—龙峰大道—黄回路—黄花路—远大三路—漓湘东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
可燃时间 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为6:00至次日1:00)
禁燃范围 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中学、小学、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区。 (十)殡仪馆。 (十一)饮用水源保护地。 (十二)县人民政府规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重大节假日和特别节会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指定时间、地点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禁燃时间 全年(禁燃范围内)(禁燃范围内)
长沙市城区
可燃范围 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
可燃时间 2025.1.23-1.27 6:00-24:00/2025.1.28 6:00-01:00/2025.1.29-2.3 6:00-24:00/2025.2.12 6:00-24:00
禁燃范围 1.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2.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3.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4.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5.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6.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7.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8.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9.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重大节假日和特别节会,需要在橘子洲等地燃放烟花爆竹的,可以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禁燃时间 全年禁止燃放(禁燃范围内)(禁燃范围内)
宁乡市
可燃范围 (一)城区玉潭、城郊、白马桥、历经铺4个街道除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灰汤镇、坝塘镇、资福镇、夏铎铺镇、金洲镇、煤炭坝镇、回龙铺镇、大成桥镇、双凫铺镇、喻家坳乡、花明楼镇、道林镇、大屯营镇、东湖塘镇、流沙河镇、老粮仓镇、青山桥镇、龙田镇、菁华铺乡、双江口镇、黄材镇、横市镇、沩山乡、沙田乡、巷子口镇等25个乡镇集镇。 (二)在其他传统节假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通告。
可燃时间 (一)25个乡镇集镇区域内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元宵节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为6:00至次日1:00)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其他传统节假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通告。
禁燃范围 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一)二环南路玉煤大道路口-玉煤大道-仁福路(原仁福大道)-金龙路-入园路-仁福路(原仁福大道)-沿河南路-沩水北岸河堤-溜子洲大桥-滨江南路-沩东路(原沩东大道)-创业路(原宁韶路)-东城路(东城大道)-金盾路-东城社区旁小路-利和路-金全路-创业路(原创业大道)-沩丰坝大桥-一环北路-东升路-创业路(原创业大道)-金宁中路(原车站路)-春城北路-学府路-楚沩西路(G319)-二环南路-二环南路玉煤大道路口围合的城市中心区域; (二)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三)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六)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中小学校; (七)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八)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九)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油(气)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殡仪馆; (十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重大节假日和特别节会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禁燃时间 全年(禁燃范围内)(禁燃范围内)
禁燃区域

望城区

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城区:黄桥大道-腾飞路-金星北路-X065县道-潇湘北大道-银星湾路-潇湘北路合围区域(具体见附图); (十)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重大节假日和特别节会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长沙县

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中学、小学、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区。 (十)殡仪馆。 (十一)饮用水源保护地。 (十二)县人民政府规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重大节假日和特别节会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指定时间、地点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长沙市城区

长沙市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重大节假日和特别节会,需要在橘子洲等地燃放烟花爆竹的,可以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宁乡市

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一)二环南路玉煤大道路口-玉煤大道-仁福路(原仁福大道)-金龙路-入园路-仁福路(原仁福大道)-沿河南路-沩水北岸河堤-溜子洲大桥-滨江南路-沩东路(原沩东大道)-创业路(原宁韶路)-东城路(东城大道)-金盾路-东城社区旁小路-利和路-金全路-创业路(原创业大道)-沩丰坝大桥-一环北路-东升路-创业路(原创业大道)-金宁中路(原车站路)-春城北路-学府路-楚沩西路(G319)-二环南路-二环南路玉煤大道路口围合的城市中心区域; (二)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三)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六)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中小学校; (七)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八)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九)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油(气)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殡仪馆; (十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重大节假日和特别节会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可燃区域查询
长沙县
12266.8km 长沙市长沙县黄兴大道—映霞路—东六路—远大二路—东二路—新安路—长冲路—盼盼路—东升路—汽配城路—锦绣路—特立西路—万家丽北路—星沙联络线—东升路—捞刀河路—306乡道—黄兴大道—滨湖路—东九路—开元东路—蓝田北路—长峰路—双塘路—开元东路—龙峰大道—黄回路—黄花路—远大三路—漓湘东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为6:00至次日1:00)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宁乡市
12219.1km 长沙市宁乡市城区玉潭、城郊、白马桥、历经铺4个街道除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灰汤镇、坝塘镇、资福镇、夏铎铺镇、金洲镇、煤炭坝镇、回龙铺镇、大成桥镇、双凫铺镇、喻家坳乡、花明楼镇、道林镇、大屯营镇、东湖塘镇、流沙河镇、老粮仓镇、青山桥镇、龙田镇、菁华铺乡、双江口镇、黄材镇、横市镇、沩山乡、沙田乡、巷子口镇等25个乡镇集镇
全市
长沙市长沙市城区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
望城区
长沙市望城区三环线(长沙绕城高速)以南与望城区界合围的河西区域,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6:00至24:00(其中除夕为早上6:00至次日凌晨1:00)可燃
全年燃放规定
望城区
可燃范围 三环线(长沙绕城高速)以南与望城区界合围的河西区域
可燃时间 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6:00至24:00(其中除夕为早上6:00至次日凌晨1:00)
禁燃范围 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城区:黄桥大道-腾飞路-金星北路-X065县道-潇湘北大道-银星湾路-潇湘北路合围区域(具体见附图); (十)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重大节假日和特别节会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禁燃时间 全年(禁燃范围内)(禁燃范围内)
长沙县
可燃范围 黄兴大道—映霞路—东六路—远大二路—东二路—新安路—长冲路—盼盼路—东升路—汽配城路—锦绣路—特立西路—万家丽北路—星沙联络线—东升路—捞刀河路—306乡道—黄兴大道—滨湖路—东九路—开元东路—蓝田北路—长峰路—双塘路—开元东路—龙峰大道—黄回路—黄花路—远大三路—漓湘东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
可燃时间 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为6:00至次日1:00)
禁燃范围 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中学、小学、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区。 (十)殡仪馆。 (十一)饮用水源保护地。 (十二)县人民政府规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重大节假日和特别节会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指定时间、地点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禁燃时间 全年(禁燃范围内)(禁燃范围内)
长沙市城区
可燃范围 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可燃时间 2025.1.23-1.27 6:00-24:00/2025.1.28 6:00-01:00/2025.1.29-2.3 6:00-24:00/2025.2.12 6:00-24:00
禁燃范围 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重大节假日和特别节会,需要在橘子洲等地燃放烟花爆竹的,可以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禁燃时间 全年(禁燃范围内)(禁燃范围内)
宁乡市
可燃范围 (一)城区玉潭、城郊、白马桥、历经铺4个街道除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灰汤镇、坝塘镇、资福镇、夏铎铺镇、金洲镇、煤炭坝镇、回龙铺镇、大成桥镇、双凫铺镇、喻家坳乡、花明楼镇、道林镇、大屯营镇、东湖塘镇、流沙河镇、老粮仓镇、青山桥镇、龙田镇、菁华铺乡、双江口镇、黄材镇、横市镇、沩山乡、沙田乡、巷子口镇等25个乡镇集镇; (二)在其他传统节假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通告。
可燃时间 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元宵节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为6:00至次日1:00)
禁燃范围 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一)二环南路玉煤大道路口-玉煤大道-仁福路(原仁福大道)-金龙路-入园路-仁福路(原仁福大道)-沿河南路-沩水北岸河堤-溜子洲大桥-滨江南路-沩东路(原沩东大道)-创业路(原宁韶路)-东城路(东城大道)-金盾路-东城社区旁小路-利和路-金全路-创业路(原创业大道)-沩丰坝大桥-一环北路-东升路-创业路(原创业大道)-金宁中路(原车站路)-春城北路-学府路-楚沩西路(G319)-二环南路-二环南路玉煤大道路口围合的城市中心区域; (二)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三)火车站、汽车站、机场、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六)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中小学校; (七)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八)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九)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油(气)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殡仪馆; (十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重大节假日和特别节会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组织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禁燃时间 全年(禁燃范围内)(禁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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