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活动评奖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评奖程序,严肃评奖工作纪律。活动评奖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确保评奖工作风清气正、公开透明。
第十二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活动评奖办法
一、总则
1.评奖宗旨
2.评奖纪律
活动评奖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评奖程序,严肃评奖工作纪律。活动评奖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确保评奖工作风清气正、公开透明。
二、奖项设置
(一)总决赛参赛作品奖项:按照参加全省复赛节目数设置评奖比例,设立金、银、铜奖,总获奖比例不超过30%,其中金奖不超过5%、银奖不超过10%、铜奖不超过15%(可空缺),具体如下:
1.书法比赛设立个人金、银、铜奖。
2.科普知识小视频、群舞、合唱、管乐团等比赛,设立集体金、银、铜奖。
(二)各项目金奖作品的指导老师可获得最佳指导老师奖,个人项目限报1位指导老师,集体项目最多可报2位指导老师,评奖后不再追加和修改。
(三)根据各组织单位重视程度、组织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组织报名、初选和复赛情况、活动覆盖面及影响力、对活动的宣传报道情况、推报至全省总决赛的作品和选手的数量及其获奖情况等条件综合评选优秀组织奖。
三、评委构成
1.第十二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活动各项赛事的全省总决赛评委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组成。
2.每个项目的全省总决赛安排3至5个评委。
四、评奖程序
1.书法比赛
各参赛单位推报参赛选手→选手现场签到比赛→评委评审总决赛作品→按得奖比例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报活动组委会审查→获奖名单网上公示→主办单位正式通报。
2.科普知识小视频
各参赛单位推报参赛作品→审核总决赛作品→评委评审作品→按得奖比例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报活动组委会审查→获奖名单网上公示→主办单位正式通报。
3.群舞、合唱、管乐团比赛
各参赛单位推报参赛团队→征集参赛团队录演视频、核对信息、复赛评审→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评选前30%的参赛团队入围现场总决赛→总决赛参赛团队名单公示→参赛团队现场签到比赛→评委当场打分→当天比赛的每个节目最终分数公布→比赛完毕后成绩汇总、排序→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得奖比例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报活动组委会审查→获奖名单网上公示→主办单位正式通报。
五、奖励
1.各项目的个人金、银、铜奖选手,每人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金奖选手可获得奖杯。
2.各项目的集体金、银、铜奖选手,每个节目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
3.最佳指导老师和优秀组织单位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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