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说明
领取条件:
补贴对象必须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一)申领人须为自然人车主。 (二)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具体结束时间以补贴额度发放情况为准,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在湖南省内转出(不含变更登记,不含报废)本人名下的家用汽车,并在湖南省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的。转出的旧车必须是本人名下小型轿车或小型普通客车,购买的新车必须是小型、微型(九座以内)家庭自用的非营运客车(含皮卡)。 (三)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以《机动车
领取时间:
2024.05.24 00:00~2024.11.05 23:59
领取时间解释:
活动时间(购车发票时间):2024年4月24日-10月31日; 补贴申领时间:2024年5月24日-11月5日;消费券核销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