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条件一览

导语 长沙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细则制定,人才引进条件分为两类:优秀毕业生和优秀骨干教师,具体的内容已整理在正文。

  长沙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制定长沙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细则,具体的人才引进条件如下。

  人才引进条件

  第一类:优秀毕业生

  1.毕业3年内的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公费师范生。

  第二类:优秀骨干教师

  (一)高职院校

  1.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长人才发[2017]6号)中A、B. C. D类人才认定条件的技能人才。

  2.年龄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下同),获得省级及以上劳模或五一劳动奖章的技能人才;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且符合以下一个条件:享受省级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3)1项及以上;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荣誉(不含国家、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辅导学生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主教练或指导老师(排名第1)。

  4.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以下一个条件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有在本科院校3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且参与过省级课题的研究或主持过一项校级课题,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专业论文。

  5.获评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仅限获奖时任教于高校)。

  (二)中职学校

  1.符合市属高职院校优秀人才引进条件的。

  2.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且符合以下一个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在高职院校或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荣誉(不含国家、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辅导学生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主教练或指导老师(排名第1)。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在高职院校或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任教3年以上,且获得地市(州)级学科(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称号。

  (三)普通中小学

  1.教育专家

  (1)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的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

  (2)年龄45周岁以下,获评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且具有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高级教师。

  2.青年骨干专业人才

  (1)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且须具备以下一个条件: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比赛中获省一等奖及以上;辅导学生在高中学科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中获得全国联赛一等奖及以上;辅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比赛中获得省一等奖及以上。

  推荐阅读>>>长沙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范围+条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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