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优秀教育人才引进的待遇怎么样
导语 长沙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有配偶就业服务、入住教师公寓、设置特设岗位、办理入编、子女入学,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长沙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制定长沙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细则,具体的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如下,供大家参考。
相关待遇
(一)配偶就业服务
对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博士、奥赛金牌教练、享受省级及以上劳模或五一劳动奖章的技能人才、享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等引进的优秀人才,其配偶愿意在长沙就业的,按照如下方式予以协调安排:
①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为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属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内专业人员的,经进人单位研究同意,考核合格后在空余编制内可随调。
②其他就业类型的,按照属地原则,由市、区两级优先推荐就业。
(二)入住教师公寓
引进的优秀人才在长沙购房之前,可申请免费入住教师公寓2年。
(三)设置特设岗位
用人单位若无相应等级岗位空缺,对于引进的优秀人才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单位最高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总量的5%,最多不超过50个。
(四)办理入编
优秀人才引进,在各单位核定的编制限额或500名优秀教育人才编制专户总量内,根据核准的编制使用计划,由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三部门严格把关,直接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五)子女入学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在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选择就读入学;其他引进的优秀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人才意愿和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其他待遇按照《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规定》(长发[2017] 10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薪酬待遇按照《长沙市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实施办法》(长人社发[2021] 5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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