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个人养老金缴费次数规定
导语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缴费次数: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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