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灵活就业医保报销标准(门诊+住院)
导语 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不计入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根据长沙医保局消息,灵活就业医保与职工医保在报销流程与报销比例上没有区别。
灵活医保报销标准如下:
1、住院报销
2、门诊报销
医疗机构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
不设起付标准 |
按70%比例支付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每次起付标准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 |
按60%比例支付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每次起付标准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
按60%比例支付 |
最高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不计入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灵活医保】可查看长沙灵活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入口,查看参保指南、缴费标准、指南、报销政策、报销标准、报销流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