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退役军人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有哪些

导语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可以在本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就近优先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托儿所。

  根据《长沙市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如下: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可以在本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就近优先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托儿所;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按照高校招生当年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驻偏远海岛、高原高寒等艰苦地区现役军人的子女,在其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易地优先就近就便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

  3、现役军人子女未随迁留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的,在就读地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部队驻地在乡镇或乡村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可以就近就便安排到驻地所在区县 (市) 城区学校就读。

  4、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按照长沙市教育局、长沙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印发《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 的通知》规定,给予相应优待。

  5、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高校考试招生制度要求,落实烈士子女高考加分政策。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免试专升本、攻读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优先安排残疾军人参加学习培训,按规定享受国家资助政策。退役军人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

  相关链接>>>长沙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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