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办理省直公积金月对冲方式(条件+材料)

导语 对冲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对冲还贷人在申请时无逾期欠款,且1年内无3期以上逾期记录。方式及材料请见正文。

  办理湖南省直公积金月对冲:

  办理条件:

  1,对冲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2,对冲还贷人在申请时无逾期欠款,且1年内无3期以上逾期记录。

  办理时间和方式: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的月对冲服务申请栏中签名申请,贷款发放当月生效。

  2,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于每月的1号至20号正常营业时间在中心柜台申请办理(或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上申请办理),办理当月生效。

  月对冲还贷的方式:

  月对冲还贷即每月在规定的扣款日用对冲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先对冲借款人,再对冲其配偶)直接冲抵其月贷款本息。

  如对冲还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每月对冲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保留100元余额)小于月还贷本息额,则差额部分由中心从指定的借款人银行还贷账户中划扣;

  若银行还贷账户金额亦不足,则本月不能对冲,当月按逾期处理。

  月对冲还贷的变更:

  1,贷款结清后,对冲还贷自动终止;

  2,在贷款期间可申请终止对冲,或增加、删除对冲还贷人;

  3,在对冲还贷期间,如对冲人有三期以上逾期欠款,中心有权自行终止其对冲还贷业务。

  办理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

  2,增加配偶或配偶代办的,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3,删除配偶对冲的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并要求双方到场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省直公积金】可获省直公积金缴存/提取入口,查看缴纳标准、贷款指南、提取指南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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