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0年6月底

导语 湖南省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由3月31日再延长至6月30日。

 湖南省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由3月31日再延长至6月30日,6月30日以前参保的,继续按照每人250元的标准缴费,可自缴费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从7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2020年度参保缴费。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需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通知》继续鼓励缴费人通过省税务局官网、湘税社保APP、社保网上缴费终端、各代收银行手机银行APP等线上缴费渠道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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