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伤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导语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级补助为21个月本人工资,同时,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因工致残一至四级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关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伤残津贴(退岗位后按月发放):本人工资*9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相关链接>>>长沙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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