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导语 2022年6月24日,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配套实施办法发布,其中关于购房、租房、高精尖人才等。

  《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人才在长沙市限购区域内申请购买商品住房及申请购房补贴等事项的办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可以在长沙市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经中共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在长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会保险缴存时间的限制;2020年9月10日(含)后在长新落户或来长工作的留学归国人才,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会保险缴存时间的限制;在长连续工作且居住两年以上、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可以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申请购房时应按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流程提交购房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及相应的其他证明材料,由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认购房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可以在网上申请相应的购房补贴: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国际级产业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可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全市同期市场均价申请(单套)全额购房补贴;2017年6月21日(含)后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2022年5月1日(含)后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符合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规定条件的,可分别申请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2022年5月1日(含)后,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境外高校博士和35周岁(含)以下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10万元购房补贴;2017年6月21日(含)后,长沙市范围内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2017年6月21日(含)后,长沙市范围内制造业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申请购房补贴时,应提交申报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及相应的其他证明材料,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或下载“长沙人才”APP进行自主申报,由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提出建议补贴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拨付购房补贴至个人社保卡帐户。

  经办部门业务咨询电话: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0731—8466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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