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保转移办理流程
导语 参保人在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后,凭转出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向接收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者常住地变更,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把原参保地医保信息记录、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到当前参保地,这样就能保证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完整、连续。
转移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在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后,凭转出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向接收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2、接收地医保经办机构通过邮寄方式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
3、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通过邮寄方式出具《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给接收地医保经办机构。
4、接收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后,为参保人做医保关系转入。个人账户资金根据账户类型(虚账/实账)做转移划拨或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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