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退休怎么办理(附条件+资料)
导语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职工医保为正常参保状态的,由当前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
长沙灵活就业医保参保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具体如下:
一、办理条件
1、达到医保退休年龄:灵活就业人员年龄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后。
2.满足医保缴费年限:参保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本省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2024年起不得低于11年,以此类推,5年内逐步达到15年。
3、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足的,需以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缴费率,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后,方可办理职工医保。
二、所需资料
1.省内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供本人的《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和《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证明》;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外省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需提供当地养老保险退休审批资料(需包含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视同缴费年限等信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实后退回原件;
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确认表》(本人签字,单位职工需单位盖章)。
三、办理地点
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职工医保为正常参保状态的,由当前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
2.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或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办结时职工医保为暂停缴费状态的,在省内实际缴费年限(含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最长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
温馨提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2023年1月1日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医保退休的不建立个人账户。此类退休人员需自行于每年1月底前,按年缴纳当年度的大病保险费,否则将影响本人医保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灵活医保】可查看长沙灵活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入口,查看参保指南、缴费标准、指南、报销政策、报销标准、报销流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