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长沙办理指南(详细)
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长沙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长沙办理指南见下文。
申请条件
夫妻一方为已按规定注销了户口的义务兵或上士以下士官,另一方投靠军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
三、军人身份证件;
四、结婚证;
五、被投靠人与军人系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凭证材料;
办理流程
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
一、由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的户口迁入登记,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办理时限
一、由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的户口迁入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
二、除上述情形外,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其他要求
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核实军人原户口注销情况(包括核查原户口注销通知、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或其他户籍档案等)。
办理费用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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