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政策正式实施
导语 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取消毕业生购房补贴落户要求。
2022年6月23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原文链接:《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补贴对象:
1、入选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顶尖人才
新引进并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中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新购商品住房后,可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全市同期市场均价申请(单套)全额购房补贴。
2、高校毕业生
2017年6月21日(含)后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2022年5月1日(含)后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分别申请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1.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35周岁(含)以下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境外高校毕业生。境外高校博士以及35周岁(含)以下的境外高校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022年5月1日(含)后,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境外高校博士和35周岁(含)以下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10万元购房补贴。
3、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
长沙市域内企业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