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博士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落户长沙并在长沙工作,35岁以下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以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

   博士生毕业之后在长沙工作,可以领取租房和生活补贴,长沙博士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条件:

  对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2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对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10万元;对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给予同等租房和生活补贴。

  在长工作包括下列四种情况:

  申请人与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申请人在长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除外);

  申请人与长沙市范围外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在长沙市,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须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租房补贴】可获租房补贴线上申请入口,以及申请条件、申请表、材料、地点、补贴标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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