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8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优惠政策一览

导语 长沙县8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有政策优惠,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提高15%等。

  长沙县8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优惠政策一览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10日

  80周岁以上城乡参保人员,其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提高15%;

  三类收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

  二类收费标准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

  一类收费标准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长沙居民医保缴费/查询入口,查看参保、缴费标准、报销标准、报销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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