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长沙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指南(标准+范围+申请入口)
导语 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等。具体安排请见正文。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
施行时间: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补贴范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
1,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2,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补贴申领流程: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材料——
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bfqc.scjss.mofcom.gov.cn/
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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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个人身份信息;
2,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3,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4,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