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方法
导语 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分学科类培训项目和非学科类培训,分类鉴别主要从培训目的、内容、方式以及结果评价等4个方面进行全面考量、综合评判。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对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的适用范围、原则、依据、标准、机构、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各地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办法》自2022年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从培训目的、内容、方式、结果评价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办法》明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审批成立的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的校外培训,均适用于该《办法》。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高中阶段学生开展校外培训的,参照执行。在开展分类鉴别工作时,要求坚持“从严规范”、“科学严谨”、“统筹协调”、“与时俱进”等原则。对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主要从培训目的、内容、方式以及结果评价等4个方面进行全面考量、综合评判。
符合以下特征的,鉴定为学科类培训项目——
1.培训目的:以教授学科知识与培训技能为导向,旨在提升学生的学科学习成绩。
2.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等)、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
3.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
4.结果评价:对学生的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习成绩、学科类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符合以下特征的,鉴定为非学科类培训——
1.培训目的:以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健康生活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旨在发展中小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拓展学生兴趣爱好、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发展。
2.培训内容: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提升(含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其他学习内容。
3.培训方式:以体验式、探究式、项目式、综合性学习为主要方式,以运动性、实践性、创造性等活动为主要过程,培训形式以学生实践探索为主、教师引导为辅。无片面强化相关学科听、说、读、写、算方面的应试培训。
4.结果评价:对学生的评价强调综合素质水平与发展,以表现性评价为主,注重教、学、评一致性,不涉及学业成就与学科类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