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实施方法
导语 湖南省教育厅下发《湖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编写、审核、选用等环节,严把育人载体关,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
近日,《湖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下发,将进一步全面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强化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于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实施细则》中所称的培训材料是指经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自主编审或选用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习材料,包括用于线上、线下的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的培训材料和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的培训材料。
《实施细则》要求,培训材料编写研发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 3 年及以上;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培训材料的编写研发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证书或专业能力证明;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失德、失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实施细则》表明,培训材料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内容科学准确,容量、难度适宜,与国家课程相关的内容应符合相应课程标准要求,不得超标超前;符合学生成长规律,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 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鼓励探究创新。
《实施细则》强调,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建立培训材料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制度。实行培训材料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培训材料的内部审核由培训机构自行负责,按照审核人员资质要求,遴选组建审核队伍,全面开展内部审核。培训材料的外部审核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
学科类培训材料采取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和教育行政部门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审核。教育行政部门须对线上及线下培训形式相对固定的基础性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以资料库、视频等形式存在的培训材料开展抽查性审核;鼓励各地探索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审核把关。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在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基础上,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应主管部门开展抽查、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