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存量房租赁可以核减几次?
导语 目前资格审核时,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的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即有多套住房出租的家庭,在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时均只核减一套,不影响多套住房盘活用作租赁房。
长沙存量房租赁可以核减几次?
更新时间:2023年3月21日
目前资格审核时,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的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即有多套住房出租的家庭,在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时均只核减一套,不影响多套住房盘活用作租赁房。
成年单身和外地户籍家庭满足24个月社保或个税的条件,将唯一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均能享受“以租换购”政策。根据试点,存量房按流程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则该套房屋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相关链接>>>长沙存量房委托长租操作指南(入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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