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总部企业购房资格政策(最新)

导语 重点企业中由集团总部(集团所属外地企业)派驻长沙,但非我市户籍,且社保在企业集团总部缴纳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科研、生产技术骨干,可享受本地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总部企业中未获得人才绿卡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产业工人,可享受本地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具体购房情况如下:

  重点企业中由集团总部(集团所属外地企业)派驻长沙,但非我市户籍,且社保在企业集团总部缴纳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科研、生产技术骨干,提交本人劳动合同、企业出具的在长工作证明、任职文件,连续24个月在集团总部(集团所属外地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可在限购 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以企业为单位提交购房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送经授权的所在园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由所在园区管委会审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资格】可获取购房资格汇总表及资格查询入口,查看本地/外地、首套房/二套房等购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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